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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同學寄給我的一篇文章~~標題:開心的東西要專心記起~

讓我決定就開始寫屬於Evita的日記

日記可以長篇大論,也可以是三兩句話~是抱怨~感謝~開心~難過~紀錄等等等

但就是真實的紀錄每一天中讓自己特別有感覺的人事物

讓我回想起國中時代的"生活週記",就將自己的日記命名為:學年生活週記本

是呀~~難過的事都會讓你難忘,那!!開心的東西為何不專心記起呢!!

你/妳呢?? 要不要也開始屬於自己的日記呢

 

轉貼原文: http://mmdays.com/2010/12/22/lifelog/

今天Mr Tomorrow寫這篇文章,要說的就是「大家都來寫日記吧﹗」。你可能會說「什麼?這不是我在小學時做功課時才會做的事情?」或是「每天的生活都這樣沉悶,寫什麼?」或是「每天工作到飯都沒時間吃,寫什麼日記?」,甚至是「寫來有什麼用,又不能賣錢。」希望大家看完這篇文章之後,會把這些回應放到一邊,開始寫你們的日記。

 

不用懷疑,我也和大家一樣,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﹝當然,人總是覺得自己是特別忙的﹞,所以我指的「寫日記」,不是在小學時老師教的那種要寫天氣,要有格式,要寫感受,要文筆優雅,要有修辭………我就是只想記下我今天做過什麼事情而已。工具也很簡單,一開始時就只是在電腦中開個筆記簿便寫,很多時每天也只寫三四句,內容十分隨意,中英夾雜,錯字別字多得好像只有我自己才看得懂。我甚至不想稱它為日記,檔名只叫lifelog.txt,對,就是一個 log file 而已。

 

就這樣每天三四句,但每天都寫,一寫就寫了數年,每次我看到自己的lifelog,我都會想︰「為什麼我不早一點開始寫?」為什麼我會這樣想?因為當我看著我開始寫lifelog 的那天的前一天,我問自己︰「我當天做過什麼?」我是怎樣想也想不起,再前一天?也想不起。

 

不要說是那麼多年前的事,即使現在有人突然問我我十天前做過什麼,我大概也答不出。以前看香港的電視劇,警察在審問犯人時,常常都會說「陳大文,在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晚上七時三十分至九時三十分,你身在哪兒,在做什麼,和誰人一起?」我心想,如果我是那個陳大文,我一定會說「我怎記得…….」也許是我已經年老了,記憶力差了吧,但我也想,這麼近的事情我也記不起,再遠一點的,如果我不記下,那些記憶豈不是會永遠消失?

 

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,如果每天只記三四句,就算他日看回也只有幾片殘章斷句,有什麼意思?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的感覺,如果我突然問你,你十天前的那一天做過什麼,你可能一時間答不出來。但如果我說︰「你記得嗎?那一天你買了一個音樂盒。」你可能不單止記起你那天買了音樂盒,你還會記起「音樂盒是在百貨公司買的,為什麼無端會去逛百貨公司?啊對了,那天我約了某某,他遲到,所以我就到處逛。對了那天我還看到一枝枱燈,但太貴沒有買……」人的記憶總是一件事接一件事的,就好像有時你會忘了一首歌的歌詞,但如果有人唱了第一句,你就懂得把整首歌唱出來一樣。

 

所以我說lifelog不用寫得很詳細,因為幾句線索已經可以幫助我們記起很多事情。有時我沒有做什麼特別事情,我會寫我今天看了什麼新聞,或是什麼文章,甚至去了什麼地方吃飯,或者有沒有吃飯,又或是今天因為某某說了一句話,我很生氣﹝有時會連那句話是什麼都沒有寫﹞,或是我聽了一首舊歌,很好聽。總之不怕簡短,不怕無聊,就是每天都寫就可以三四句當天的事情,兩分鐘寫不完,五分鐘也寫完了吧。有人說,因為沒有時間而不做運動其實是藉口。我覺得寫日記也是一樣啊,就算我那天忙得早午晚餐混著吃,我也想像不到,我會連幾分鐘也拿不出來。

 

好了好了,我是有時間可以寫日記,但為什麼我要寫?寫日記的樂趣是很難言喻的。有點是「你沒有開始寫,就會不知道,但不知道,又不想開始寫」的感 覺。最簡單的就是,當你看你的日記,你會得到一種很特別的趣味。近來在facebook 相信大家都有看到一個app 是可以把你整年的facebook status 合成一張或是數張圖片。當大家看回你在2010 2月時寫過什麼,是不是有一種很特別的趣味?就是那麼感覺了,分別是,lifelog 的話,比facebook status 要私人一點﹝因為不是寫給其他人看﹞,所以趣味也會有點不同。

 

文章的題目叫「開心的東西要專心記起」,那是不是不論開不開心都要記下呢?那當然是隨意的,有些人喜歡只記開心事,有些人什麼都會記。但其實很多所謂不開心的事情,當它成為記憶之後都會變成開心的事情的。Mr Monday 之前在一篇文章中引述過麥克阿瑟將軍的名言「如果用一百萬元叫我再入伍一次,我不願意。但如果用一百萬元買我入伍的回憶,我也不願意。」我們大家都一定會 經歷過很多很辛苦,很難過的事,我們都會說不想再遇到這種事情了。但很多時候,這些事情都是「在現實中,是劫難,但在記憶中,就變成財富」,所以我自己的 lifelog 都是什麼都記啦,不過這只是我的個人喜好,lifelog 的內容是很隨意的,寫的時候第一刻想到什麼就寫什麼,往往就是最好的log

 

如果大家有看美劇Heroes,就知道有一個人的超能力是可以刪除其他人的記憶,對我來說,那是比那些會噴電噴火的能力更可怕的能力。這種 lifelog,我相信在我有生一天我都會繼續寫下去。這篇文章還有「下集」的,應該會在MMDays Showtime 過後再發。很高興可以參加這次MMDays Showtime,希望大家繼續支持MMDays 啊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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